关于做好2017年度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各处、科室: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内医院字[2008]第99号)文件要求,以下简称《医德考评办法》,医院决定开展2017年度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办法

按照《医德考评办法》要求,我院2017年度医德考评工作,将按照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医院评价三个步骤进行。

1、自我评价。由职工本人按照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附件1的要求,撰写本人年度工作及医德小结(不超过300字),另依据2017年每月的质量考核通报,填写本人医德考评的加分及减分的内容及分值,在个人基础分值80分的基础上,由本人进行自我评分及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科室按照2017年质量考核通报结果,以及科室医德考评民主测评的结果,科主任对加分、减分项进行核对,并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分,并提出考评意见上报医院。

3、医院评价。由党办会同院办、医务、护理、人事等部门,按照2017年每月的质量考核通报结果的情况,对科室上报的考评意见进行审核,并最终提出考核意见。

二、评分方法

医德考评基础分为80分,经逐级考评,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具体加分、减分项目,详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德考评量化评分表》附件2

三、考评结果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考评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科室考评人数的百分之十。

1、凡有扣分的人员,不能评为“优秀”;

2、凡扣分达到10分的人员,不能评为“良好”;

3、凡扣分达到20分的人员,最高只能评到“一般”;

4、凡扣分达到30分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评为“较差”。

四、时间要求

1、本次考评从下文之日开始2018年15日前完成个人自评,110日前完成科室考评。

2、科室考评结束后,请各科及时向党办上报科室考评意见及个人《医德考评表》,最迟不得晚于115日前上报。

人:葛莉、高飞、白晓宇

联系电话:3283269

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德考评表.doc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德考评量化评分表.docx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网站首页  |  专题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医疗设备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网址:http://www.nmgyy.cn 网站建设世纪泓科技 蒙ICP备2020004286号-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0号 电话:0471-3283999  邮编:010017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