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科室 > 工作动态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质量控制标准
发布时间:2018-06-22 13:15:58    浏览次数:次    字号:[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住院质量控制指标

(一)病情严重程度评估与分级

(二)收住院/或ICU符合指征

(三)氧疗方法应用适当

(四)抗菌药物选择与应用适当

(五)支气管舒张剂、糖皮质激素全身(系统)应用选择符合指征(无禁忌症)

(六)合并症处理适当

1.有心功不全时可选用利尿剂、强心剂、血管扩张剂、心律失常药物(无禁忌症)

2.有肺动脉高压时可选用血管扩张剂(无禁忌症)

3.有血栓形成高危因素时可选用抗凝药物(无禁忌症)

4.有呼吸功能不全时可选用呼吸兴奋剂(无禁忌症)

5.有气胸时可闭式引流术

(七)危重患者(如出现PaCO2明显升高时)选择使用无创或有创机械通气治疗符合指征

(八)提供戒烟、减少危险因素疾病自我管理健康教育服务

(九)住院天数与费用、疗效

(十)患者对服务质量的评价

适用病名ICD-10编码:

(一)ICD-10:J44.000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有急性下呼吸道感染

(二)ICD-10:J44.100未特指的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有急性加重

(三)ICD-10:J44.101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性支气管炎伴急性加重

适用临床路径: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临床路径,卫生部2010年版


网站首页  |  专题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医疗设备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网址:http://www.nmgyy.cn 网站建设世纪泓科技 蒙ICP备2020004286号-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0号 电话:0471-3283999  邮编:010017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