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科室 > 工作动态
原发性肺癌质量控制标准
发布时间:2018-05-24 10:12:25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原发性肺癌诊疗质量控制指标(试行)


一、治疗前实施临床分期检查。

二、治疗前明确病理诊断,降低病理学不能分类的非小细胞肺癌诊断率。切除病灶的病理报告符合规范。

三、完全性切除手术(R0手术)符合规范,严格掌握IIIA期手术患者适应证。

四、不可手术的局部晚期原发性肺癌接受规范的化疗、放疗联合治疗。

五、晚期肺癌化疗分线治疗符合规范。

六、分子靶向药物的治疗方案符合规范。

七、严格掌握各项治疗措施与药物的适应证。

八、应当记录治疗的不良反应、并发症、临床获益、客观疗效(按RECIST标准评价)和患者生存期。

九、为患者提供肺癌诊疗相关的健康教育。

十、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网站首页  |  专题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医疗设备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网址:http://www.nmgyy.cn 网站建设世纪泓科技 蒙ICP备2020004286号-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0号 电话:0471-3283999  邮编:010017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