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委员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4   浏览次数:2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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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下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工作通知

 

 尊敬的研究者、申办方:

为配合国家和医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受试者、GCP从业相关人员的健康安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对疫情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递交伦理委员会的纸质版资料暂缓接收,接收时间将另行通知。已通过药物/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立项审查的新项目可依照伦理递交文件清单要求准备完整的电子版资料发送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邮箱,伦理办将先对电子版资料进行审核。

2. 近期的伦理审查会议将暂缓召开,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3. 本院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鼓励研究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上报。

4. 联系方式: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邮箱:nmyy900@163.com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471-3283836

      联系人:罗 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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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0号

医院总机:0471-328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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