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院内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1  作者:nmgyy_jyn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各处、科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为了鼓励全院临床人员积极开展科研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医、教、研工作的整体水平。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院内科研基金开始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院内科研基金项目分类及资助金额

  (一)重点项目

  1、重点项目是具备一定的临床研究工作基础,符合医学发展前沿方向,具有创新性,在本专业领域较为先进的研究项目,每年出资20万元,资助2项,每项10万元。

  2、申报研究方向必须为临床医学,鼓励以科室形式和多学科联合申报,并满足以下条件:

  (1)所申请项目应为临床应用研究项目。

  (2)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博士学历不受职称限制)。

  (二)普通项目

  1、普通项目是临床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项目,每年出资60万元予以资助,资助12项,每项不超过5万元。

  2、申报普通项目必须结合医院临床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以上(博士学历不受职称限制)。

  (2)研究方向应与本人所从事专业方向相符合

  (三)青年基金项目

  (1)青年基金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承担和完成项目的能力,申请人能够提出有创新性的科学问题和有可行性的研究方案。每年出资40万元予以资助,资助8-10项。

  (2)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必须结合医院临床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申请人年龄小于45岁。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博士学历不受职称限制)。

  (四)创新基金项目

  1、用于支持临床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和管理新方法的开展。

  2、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并有一定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3、每年出资30万元予以资助,资助项目10项。每年获资助项目中管理创新项目占20%、技术创新项目占80%。

  4、拟开展或已启动的新技术、新业务,但例数少于5例的,在科研处备案的项目也可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主持人在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院内科研基金项目。

  2、承担院内基金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3、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未能按期结题的不得申报。

  4、获得院内科研基金资助的项目,也可申报各级各类更高级别的科研基金资助。

  5、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6、纸质申报材料请自己留存备份,评审结束后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审批程序

  1、申报

  申请人请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mgyy.cn)→通知公告→《关于申报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院内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附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院内科研基金申请书》,并务必于2014年11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纸质申请书1份及电子版和答辩PPT(PPT限时5分钟)上报科研处科研管理科。

  2、审批

  申报项目由医院科研处科研管理科审核汇总后,通过项目申请人PPT答辩方式,现场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及外请专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科研基金管理条例》中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审核打分,根据得分确定获得院内科研基金资助的项目。对获得资助的项目进行全院公示,无异议后,由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予以公布。

  五、申报项目评审答辩

  答辩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科大楼8楼学术报告厅

  答辩时间:2014年11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答辩

  顺序抽签时间2013年11月12日,地点:科研管理科)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联系人:单文娟梁冰戴超王秀英张凤英

  邮箱:nmyykyk@163.com

  联系电话:66210226621148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科研基金申请书.DOC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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