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关于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6  作者:nmgyy_dy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各处、科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20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医院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探索创新符合医院实际,建立重业绩、重能力、重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式。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客观公正、择优晋升、评聘分开。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院内评审工作。职称评审的日常工作由人力资源管理处具体负责。

  (一)      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孙德俊

  成员:莎如拉、赵兴胜、高学文、石向荣、高关心、云志中、袁  军、高一兵、李建军

  (二)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从计算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前报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备案。

  (三)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高一兵

  成员:由人力资源管理处、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组成。

  三、院内评审程序

  严格履行院内职称评审程序。包括卫生、图书、档案、新闻、出版、经济、会计、统计、电子工程等所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必须通过医院资格审核、所在部门考核、领导小组讨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院内公示、推荐上报各个环节,方可参加自治区评审。未经医院评审私自参评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医院不予承认,评审材料不予归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进行聘用及不兑现相关待遇。

  四、自治区高评委评审方式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一)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其中卫生系列除蒙医、蒙医护理、蒙药专业外,全部列入考评结合范围。申报人员需参加本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后再参加自治区评审。

  (二)专家评审:档案、图书、新闻、出版、电子工程等系列继续实行专家评审方式。

  (三)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以考代评。

  (四)中、初级考核认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国家和自治区规定需考试的经济、卫生、计算机等专业除外),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外语、计算机和继续教育等有关要求,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专毕业满3年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满1年可认定助理级;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满2年可认定中级;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认定中级。

  五、申报条件

  (一)正高级工程师、高校教师、经济、会计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及业绩成果等方面要求按照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二)卫生、档案、图书、新闻、出版、电子工程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及业绩成果等方面要求继续执行1993年以来自治区颁发的评审条件。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暂行规定》(内人发〔20076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内人发〔200761号)的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相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办发〔201522号)的规定执行。

  (五)论文的要求,按照各系列评审条件执行。不但要符合论文的数量和层级,而且必须是在经国家或自治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发表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以及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六)材料截止时间的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论文等各项业绩成果取得时间截止到2014年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审验卡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4月底。

  (七)博士学位获得者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两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两年以上,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其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不做硬性要求。

  (八)从业医师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内卫发〔200623号)、《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医师下乡工作的通知》(内卫发〔20076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内卫发〔200917号)的有关要求。申报材料时,须提供《内蒙古城市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表》或《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师支援社区卫生工作考核表》。(对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男性、50周岁以上的女性医师不作强制性要求)。

  (九)根据原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厅《转发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内卫人字〔1999267号)精神,从业医师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注册证)和医师资格证书。

  (十)申报工程、图书、档案、新闻、出版、经济、会计、统计、计算机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应与本人所从事岗位专业相一致。

  (十一)申请兼评医学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务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在兼职院校担任教学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十二)转系列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转系列(专业)评审时,须按照“先转后评”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转系列满2年后,具备评审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等相应要求,可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六、破格申报条件

  (一)在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任期内,取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由评委会对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进行评价:

  1.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3.“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4.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自治区的“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6.科技成果国家级奖获得者或省(区、部)级一等奖获得者;

  7.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获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自治区行业一等奖两项以上的获得者;

  (二)从党政机关调入医院工作的人员,第一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限制,但须符合其他评审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可参加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一)2012年至今期间构成医疗事故责任者;

  (二)2012年至今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足九个月以上;

  (三)2012年至今年度考核中考核不称职的;

  (四)2012年至今被医院给予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五)2012年至今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的。

  八、时间安排及地点

  (一)领取表样时间:47-9

  领取表样地点:人力资源管理处(新门诊大楼171709室)

  (二)资格审核时间:410-16日(星期六、日除外)

  资格审核地点:人力资源管理处(新门诊大楼171704室)

  九、有关要求

  (一)学历审核实行学历验证制度。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申报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学历验证报告;未经验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其中取得后期本科学历的申报人员,需同时提供其中专、大专等初始学历证书;因专业学历免试外语、计算机的申报人员,需提供其相关专业学历的验证报告。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持论文原件到科研处进行期刊查询、论文检索。审核做到责任到人,审核人员签字加盖科研处公章后方可生效。

  1. 实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制度。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http://www.gapp.gov.cn/govservice/newspaper.shtml,对申报人员提交论文的期刊进行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未经信息查询的期刊不能作为有效期刊;在其他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2.实行论文论著检索制度。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国内主流数据网站(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未经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有关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

  相关电子表格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进行下载,切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

  申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单》一份(A4纸打印);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切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A4纸双面打印,按照页序装订,封面不能露出订书钉);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两份(全日制毕业生申请中、初级认定填写,切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A4纸双面打印,按照页序装订,封面不能露出订书钉);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申请兼评教师系列填写,切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A4纸双面打印,按照页序装订,封面不能露出订书钉);

  3.《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式十五份(切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A3纸打印);

  4.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职称晋升申报表》一式十六份(切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A3纸打印);

  5.《办理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一份(A4纸打印,贴小二寸照片,底色不限);

  6.提交毕业证(包括初始学历)、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职称证、进修(培训)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打印);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原件和近三年继续教育证书相关页的复印件一份(A4纸打印);

  7.任现职后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期刊查询页、论文检索页、复印期刊的封面、目录、文章内容(A4纸打印);

  8.2012-2014年《干部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A4纸打印);

  9.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二份(A4纸打印);

  10.获奖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打印);

  11.因年龄原因符合免试条件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打印);

  12.从业医师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内蒙古城市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表》或《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师支援社区卫生工作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打印);

  13.兼评教师系列需提供担任教学工作满一年以上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打印);

  此通知由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点击下载附件:2015年职称评审电子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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