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师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研(科)室:
根据内医党发【2017】24号《关于开展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师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各教研(科)室“教师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立德树人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的临床教师。
二、推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具有广泛影响力,得到广大师生群众认可。“教师楷模”候选人名额不限。
三、推选流程
(一)教研室推送:各教研(科)室严格按照推选条件,结合工作实际推荐“教师楷模”候选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由各教研室(科)室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送至教务科。
(二)医院汇总:我院汇总后将各教研(科)室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送至学校师德师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确定学校“教师楷模”候选人。
(三)学校公示候选人名单:6月10日至6月15日,在学校网站、各类新闻媒体刊登“教师楷模”候选人名单及详细事迹,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建议。
(四)学校公示结果:根据公示结果及工作实际,7月10日前从候选人中推选“教师楷模”若干人。
四、宣传表彰
9月10日教师节期间,内蒙古医科大学对“教师楷模”进行表彰。将个人事迹编辑成册作为学校师德师风工作优秀案例,并将获奖者纳入学校“教师楷模资源库”,全校范围内以“讲故事”的形式进行先进事迹宣讲。
各教研(科)室要高度重视,临床教师自愿参加,努力在全教研(科)室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五、申报材料:
《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师楷模”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同时报送。
以上材料均由各教研(科)室统一提交。
六、时间要求:
1、电子版材料于2017年5月15日前以科室为单位统一发送到邮箱:nmyyjwk@163.com;命名格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科室。
2、纸质材料于2017年5月15日前交到教务科(旧门诊楼四楼43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283467
教务科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