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11年度“新技术、新业务奖”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1  作者:科研处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各处、科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奖”评选奖励办法》,医院将对全院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进行评选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凡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获得批准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均可申报2011年度新技术、新业务奖。
二、报奖材料: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新技术、新业务奖’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专区)。
三、申报时间:请将报奖材料于2012年9月14日前报科研处科研科。
四、由于申请表填写项目修改,已填写申请表的项目需重新下载填写。
五、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奖励的项目需提供科技厅信息中心查新检索报告。
六、有关申报程序及要求,请参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奖”评选奖励办法》。
七、科研处科研管理科联系人:戴 超
                      联系电话:6621148 1804719241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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