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基层党支部档案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3  作者:nmgyy_jyn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各总支、支部:

  支部档案建设是基层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是展现支部工作的窗口和接受考评的重要依据。也是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基层党组织档案建设和管理,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医院党委制定下发了《党支部工作记录本》,现就充分利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规范基层党组织档案建设和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档案建设内容

  1.支部党员花名册和委员分工明细(填写《党支部工作记录本》相关内容);

  2.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支部指定专人补充、维护);

  3.支部年度“三会一课”以及学习、培训、活动记录和党员干部发言材料(支部指定专人管理、维护);

  4.支部学习教育任务台账填报表(支部指定专人管理、维护);

  5.支部书记讲党课材料,党员干部个人学习交流体会(支部指定专人管理、维护);

  6.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材料(支部指定专人管理、维护);

  7.支部换届请示和批复(党办与支部共同维护、管理):

  8.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测评表、汇总表(支部指定专人管理、维护):

  9.优秀党员或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彰材料和党员违纪处分材料(党办与支部共同维护、管理);

  10.“两学一做”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总结、主题党日等专项活动材料(支部指定专人管理、维护):

  11.按期收缴党费的《党费收缴审核单》(党办与支部共同维护、管理);

  12.党员先锋岗、星级党员创建等创建活动资料(党办与支部共同维护、管理):

  二、档案建设要求

  1.以党支部为单位建档。每个支部建设一个档案,每个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档案资料补充、维护和管理,由党办与支部共同负责,支部按要求指定专人配合,做好职责内的档案信息补充、维护工作,每一项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有关资料归档。

  3.能在《党支部活动记录本》上体现的要由专人记录在记录本上,其它资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

  4.党员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到党委办公室备案。

  5.各总支、支部于2016年11月底以前完成建档工作。做到基本信息全面、完整、规范。

  三、档案管理使用

  1.支部要高度重视档案建设工作,开展各项工作都要留有痕迹,体现工作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要实事求是,严禁材料造假、材料归档不规范问题。

  2.医院党办将对各支部档案进行抽查对档案信息不全、不能及时补充资料的,年底在考核支部时,作为支部绩效考核依据。在年底晋位升级中取消晋升一类组织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党委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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