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荐申报内蒙古自治区远程医疗专家库成员的通知》(内卫计医函【2015】26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远程医疗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的管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组建自治区远程医疗专家库,请各科室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人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各临床、医技、护理等专业人员。
2. 专业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专业人员具有本专业五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4. 专业人员近三年未发生过二级(含)以上医疗事故。
二、 申报要求
1.专业人员本人愿意参与远程医疗工作,并取得本单位的认可。
2.专家推荐以科室为单位,已退休的专业人员需获得原科室的同意方可申请。
3.申请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远程医疗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2)并签字,科主任签章,由所属医院加盖公章认可。推荐表一式三份,本院存档一份,其余两份分别报盟市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备案。
4.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对专家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公示,列入自治区远程医疗专家库进行管理。
三、 其他要求
1.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委托自治区远程医疗服务中心负责远程医疗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
2.请各科室尽快进行申报工作,于2015年8月14日前将自治区远程医疗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2)和内蒙古自治区远程医疗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1)的纸质版送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远程医疗中心,并将以上两份表格的电子版发送到自治区远程医疗中心邮箱nmgycyl@163.com。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温利萍 刘建清
联系电话:0471-3286791
联系地址:远程医疗中心 内科大楼A座7楼
附件: 1.专家推荐表附件1.xls
注:以上文件请在OA系统下载。
医务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