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2017年秋季临床药师通科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7-14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直属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 综合性公立医院,2012年被批准为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并于2012年开始面向全国医疗机构招生,学员完成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授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医院协会与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共同颁发的《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经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批准,2017年秋季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通科专业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学员的规定:

学员应具有良好心理素质,与患者、医师、护士沟通能力较强,药学基础知识扎实,积极上进,善于学习,愿献身于临床药学事业,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自愿从事临床药师工作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身体健康,能保证坚持日常学习及工作,能坚持完成半年的培训;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方向,经考核择优录取,有从事临床药学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收学员应具备的条件:

1、学历要求:

申请参加临床药师通科专业培训的学员应为高等医药院校或者综合大学药学院系毕业;第一学历为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具有临床药学专业硕士及药理学、药剂学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均为全日制)。(详见附件1)
   2、 医院药学工作年限要求:

根据国家最新规定(详见附件1)

2.1 第一学历为临床药学专业本科毕业,在医院药学部门工作满1年可报名;本科和研究生均为临床药学专业毕业的,工作满6个月即可报名;

2.2 第一学历为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工作满2年可报名;并获得临床药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的,工作满1年即可报名;

2.3第一学历为非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但为临床药学或药理学、药剂学研究生毕业的,工作满2年可报名通科培训;

2.4不满足以上学历要求,但在医院药学部门连续工作满5年,获得西药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可报名通科培训。

3、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师报名参加通科临床药师培训,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3.1第一学历为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专科毕业,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2年,取得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即可报名。

3.2第一学历为非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专科毕业,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5年,并已获得西药主管药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即可报名。

4、工作内容要求:

除培训计划外,鼓励学员积极参与我科处方点评、不良反应上报、医嘱审核等工作。现已从事临床药学工作者优先。

5、基本能力要求:

能用流利的普通话交流,具备熟练的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熟练掌握Pubmed、万方、CNKI等文献检索工具。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专科临床药师。

三、招生专业、名额及学制

1、专业:通科专业(慢性疼痛);

2、名额:每个专业限招收学员2名;

3、学制:半年,2017年9月-2018年3月(脱产学习)。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3000元/半年,食宿自行安排。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5日至2017年8月15日,择优录取;

2、报名方式:填写《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登记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同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发送至我院培训基地邮箱E-mail: nmyy_jidi@126.com。

六、录取通知

我基地在接到报名申请及报名材料后,十天内完成审核,并发邮件与打电话告知申请人。书面录取通知书将于2017年8月20日前扫描并发送邮件给申请人。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甡慧、杜玉娟

2、报名咨询电话及邮箱

TEL:18004852202  18047192745

E-mail:nmyy_jidi@126.com

 

附件1:关于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条件的补充规定

附件2: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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