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我院根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的通知》,将对门诊预交金开展清算退款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于2012年9月14日至2025年3月27日期间来我院门诊就诊有存量门诊预交金的患者。
二、清退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请在此时间段内办理清退手续。
三、清退方式
线下清退: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预交金凭证(如预交金充值凭条、就诊卡等)至我院门诊楼二楼退费窗口办理。如需代办,请代办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预交金凭证。
四、注意事项
1、如持卡人亡故的,其家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死亡证明、关系证明及继承人公证书等),经核实后办理清退手续。
2、请务必核对预交金余额,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五、医院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退费窗口(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0号)
咨询电话: 0471—3283812
咨询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