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内医保【2023】64号)精神执行新的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收费标准:
1.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标准: 普通门诊15元(中蒙医、中西医结合17元); 副主任医师20元(中蒙医、中西医结合22元); 主任医师30元(中蒙医、中西医结合32元)。 特需门诊200元(自费)
2.门诊诊察费(挂号费)医保支付政策 2024年10月20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门诊诊察费收费及支付政策的通知》,门诊诊察费支付政策调整如下:
(1)取消职工医保门诊诊察费单行支付政策,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保障范围。
(2)保留二、三级医疗机构居民医保门诊诊察费单行支付政策,报销比例调整为 50%。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诊察费不实行单行支付。
(3)将“互联网复诊”支付等级调整为丙类。
3.门诊其他费用支付: 为缩短排队缴费等候时间,我院除人工缴费窗口外,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1)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线上诊间支付均支持线上医保支付,如需为家人进行医保支付,请在支付宝、微信中绑定患者亲情账号,绑定成功后方可在我院线上平台进行医保结算支付。
(2)慢性病、特殊用药患者,自治区本级医保患者涉及生育和计划生育、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相关门诊费用线上不能参与该类特殊报销。省内异地医保支付,相关报销规则根据医保所在地政策而定。
二、注意事项
1.我院实行就诊患者实名预约挂号,在注册、挂号、诊疗等各环节实行患者唯一身份标识管理。
2.注册时请预留正确的手机号码,保障手机接收信息通畅,防止遗漏医院通知您的重要信息。
3.来院就诊的患者及陪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健康码,经安防闸道进入门诊就诊。
4.就诊、陪诊人员建议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候诊时,安静听广播看屏幕等待叫号。
5.挂号后开具的检查化验项目需在72小时内完成缴费。
6.二楼西药房正常工作时间 上午:8:00-12:30 下午:14:30-18:00, 门诊患者在其余时间均可到二楼急诊药房取药。
7.不明原因发热、腹泻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8.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是指患者到门诊就诊时,如果因检验或检查当天不能完成或者不能获取报告尚未完成诊疗,三天内(含首诊当天,如节假日未开诊科室,则顺延)可携带报告结果到我院同一科室复诊,复诊时享受免缴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政策,由原科室当日出诊医生负责接诊。以下情况需重新挂号就诊:患者在复诊时,发现需到其他科室就诊的,第一次诊疗已经完成,需继续治疗的需要重新挂号。“一次挂号管三天”不含跨科室门诊、跨专病门诊、多学科联合诊疗门诊、特需门诊及急诊等。 具体流程:⑴复诊患者持首次挂号凭证到门诊各楼层缴费窗口或分诊台进行信息录入⑵到原就诊科室诊区进行签到排序⑶候诊区等待叫号就诊。
9.请持“道德模范”证书的患者,请前往门诊二楼道德模范挂号缴费专用窗口优先挂号。
三、关于“0元便民门诊”
1.出诊时间: 每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末、节假日不休息,正常出诊 出诊地点:门诊楼二楼大厅“0元便民门诊” 医疗服务范围:出诊医生只为复诊患者开具检查、检验项目申请,不能开具以下内容: ⑴药品;
⑵传染类的化验;
⑶妇科、产科、生殖、儿科、新生儿、耳鼻咽喉、眼科、皮肤科、口腔科专科检查、化验;支气管镜、膀胱镜、胃肠镜等专科项目;
⑷病理申请单;
⑸不开具病情诊断证明书。
四、关于全科简易门诊
收取诊察费:5元/次。 仅限于接诊不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复诊取药和常规检查(血、尿、便常规、肝肾功、心电图)。
五、门(急)诊患者如需复印病历请到一楼门诊病案室办理,复印时请出示:
1.申请人为本人,应提供患者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应提供患者身份证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患者委托书。
3.患者就诊后电子病历自动归档,病历打印后患者自行保管。
六、新生儿五证办理方法如下:凡在我院出生的新生儿,父母双方是内蒙户口,或一方是呼市市区户口的都可来窗口一站式办理。
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楼7楼出生一站式窗口
七、院内交通管理模式变更:8月1日起,院内交通管理模式有所变更,请广大驾驶朋友们按照新的入院指示标识和院内引导人员的指引行驶。
1.去门诊、老年医学中心、肿瘤中心,请从昭乌达路西北门进入。
2.去住院楼A、C座,请从桥靠西街西南门、东南门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