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卫医发〔2025〕11 号)和相关文件精神,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提升护理服务业水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拟定于2025年8月22日-9月3日举办第一期医疗护理员培训,现面向全区招生,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沟通能力;
(二)拟从事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尊重关心爱护服务对象;
(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第三方陪护公司人员无证或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即换证人员)优先。
二、招生计划
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班学员限额30人,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额满为止。所有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需严格按教学计划全程参与培训课程。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
(二)报名方式和缴费
1.网络报名:扫描右方二维码(微信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将信息填写完整。
2.录取、缴费:录取结果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者,电话通知本人,在报名现场进行缴费。
(三)培训费:个人报名400元/人(包括培训费、教材费等),交通、食宿自理。对于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证明者,可直接报名参加考核换证,100元/人。
四、培训内容与时长
按照《内蒙古护理学会医疗护理员培训实施方案》要求,培训护理相关理论和技能知识、护理员操作规范。包括线下授理论课40学时、操作培训80学时。
五、培训考核
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实践操作考核。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考核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统筹安排实施。理论考核和实践操作考核合格者、对于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证明者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内蒙古护理学会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全区通用)”。
六、招生咨询
联系人:马老师:18047193074 常老师 1804719160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护理部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