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团委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候选集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3   浏览次数:2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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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推荐我院团委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候选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署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便于我们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

联系电话:0471-3283269(党委办公室)

             0471-3283621(纪检监察室)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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