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关于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3   浏览次数:2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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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自治区呼吸疾病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内镜消化疾病重点实验室、自治区营养与健康重点实验室的工作总结报告书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呼吸疾病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报告.docx

2.内蒙古自治区内镜消化疾病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报告.docx

3.内蒙古自治区营养与健康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报告.docx

公示期:2021年83日至2021年89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科室申报材料内容有异议者,请与相关管理部门联系,以便于我们做好核实工作。

联系电话:0471-3283235(科研处)  0471-3283621(纪检监察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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